咨询内容:
回复内容:
答: 尊敬的纳税人,您好!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,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: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,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%加计扣除。参照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欢迎您再次提问,如有疑问详询12366。
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8-01-10 08:59
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,不作为执法依据